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秩序,稳妥有序地做好适龄儿童入学工作,结合精河县实际,现做好2024年秋季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时间
小学一年级、七年级:
2024年8月10日―16日
转学报名:
2024年8月15日-8月21日
二、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的适龄儿童。
(二)各中学七年级新生严格按照学区划分招收具有六年级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三)转学报名对象为二至八年级在籍(学籍)来精务工、随迁子女及精河县各乡镇场在县城购房人员子女等。
三、招生范围
(一)精河县各中学招生范围
精河县初级中学:高速公路以北、文化路以东、和平路以北、精河河以东;茫丁乡巴音那木村、东关村、东庄村、皇宫南村、皇宫北村;茫丁乡肖乃村、城关村、达流村、哈热托日村、小庄子村、新庄村的学生。
精河县第二中学(中学部):高速公路以北、精河河以东、文化路以西、和平路以南;工业园区以北、精河河以西、西至开源大道(紫金商贸城);茫丁乡沙滩村(原黑树窝子村)、五棵树村(原夹巴沟)、蘑菇滩村、河西村、巴西庄子村、隆鑫农牧业开发区的学生。
精河县八家户农场中学:八家户农场小学毕业生。
精河县托里镇中学(中学部):沙山子小学、永集湖小学、托里镇中学小学毕业生。
精河县托托镇中学(中学部):托托镇中学小学毕业生。
精河县大河沿子镇中学:大河沿子镇第一小学、大河沿子镇第二小学毕业生。
精河县阿合其中学(中学部):阿合其中学小学毕业生。
2024年10月,个别学校进行调整。
(二)精河县各小学招生范围
精河县第一小学:滨河北路沿绿园南北路以东、团结路以西、环城北路以南、和平西路以北;茫丁乡肖乃村、城关村、达流村、哈热托日村、小庄子村、新庄村的适龄儿童。
精河县第二小学:团结路以东、和平西路以南、文化南路以东、环城北路以南;茫丁乡巴音那木村、东关村、东庄村、皇宫南村、皇宫北村及茫丁乡小学学区的适龄儿童。
精河县第二中学(小学部):高速公路以北、精河河以东、文化路以西、和平路以南;工业园区以北、精河河以西、西至开源大道(紫金商贸城);茫丁乡沙滩村(原黑树窝子村)、五棵树村(原夹巴沟)、蘑菇滩村、河西村、巴西庄子村、隆鑫农牧业开发区的适龄儿童。
精河县八家户农场小学:八家户农场小学学区的适龄儿童。
精河县托里镇中学(小学部):托里镇中学(小学部)学区的适龄儿童。
精河县托里镇沙山子小学:托里镇沙山子小学学区的适龄儿童。
精河县托里镇永集湖小学:托里镇永集湖小学学区的适龄儿童。
精河县托托镇中学(小学部):托托镇中学(小学部)学区的适龄儿童。
精河县大河沿子镇第一小学:大河沿子北京西路以南、迎宾南路以西;呼和哈夏中村以南(含呼和哈夏中村);乌图布拉格村、乌什布拉克村、向阳社区的适龄儿童。
精河县大河沿子镇第二小学:大河沿子北京路以北、迎宾南路以东;北京东路以南至呼和哈夏北村-曙光社区;北京西路至沃尔塔布拉克村、浩斯托干村(良繁场)、尕顺布拉格村(五大队)、一牧场、布然村(十大队)、别斯村(六大队)、呼萨英铁热克村(九大队)、三牧场、夏尔托热村(八大队)、拜尔盖斯村(七大队)的适龄儿童。
精河县阿合其中学(小学部):阿合其中学(小学部)学区的适龄儿童。
四、报名材料
(一)户籍生: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具有学区内户籍。①法定监护人及学生本人户口簿和房产信息原件及复印件;②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住房但未取得产权证的,须出具房管部门已备案的购房合同或《房屋信息查询记录》。
(二)购房生:适龄儿童少年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房产且实际入住。①户口簿(申请人与子女在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②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住房产权证但未取得产权证的,须出具房管部门已备案的购房合同或《房屋信息查询记录》。若住房产权为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需提供同一户籍的户口簿。
(三)随迁生: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①学生户口簿原件;②入学学生页和户主页复印件或提交监护人关系证明(学生的《出生医学证明》);③父母在县城的租房合同原件和房东房产证复印件;④居住证或居住证明。
(四)优待生:优待条件为: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援疆干部子女、以及其他各类优抚优待对象子女。
提供家庭户口簿和房产证明(或居住证明)、相关优待文件规定的证书、证件、证明等。
五、招生方式
一年级、七年级新生:采取现场报名,各义务教育学校通过多种方式提前发布本校招生简章,明确招生流程和时间安排,优化报名登记、递交证明资料、审核相关资质等程序,要将入学相关资料列出清单,并提前告知家长,提高报名效率。
转学生:有转入精河县就读需求的学生,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关注“精河教育”微信公众号,查看《精河县2024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转插生工作通知》。
六、报名须知
(一)适龄儿童监护人不是父母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抚养人或监护关系变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原件。
(二)根据各申请类型“入学所需材料”,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医学出生证明、居住证。
(三)报名时所有材料为原件,监护人必须如实提供,如出现虚假或者不实材料,将取消原报名资格。
(四)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房户一致”优先的原则,按“户籍生”“购房生”“优待生”“随迁生”依次录取,学位录满后,继续登记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信息,由教育局根据就近入学原则和学校学位情况,安排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确保有学上。不服从调剂的,不再安排学位。
(五)报名时需提供所在社区居住证明,包含适龄儿童少年基本信息、监护人与孩子居住地址、居住时间等信息。
七、相关要求
(一)义务教育学校要面向学生及家长做好招生录取政策等宣传解读工作,确保每位家长知晓。
(二)义务教育学校要增强依法招生观念严格规范招生,严格按照学区进行招生、严格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原则开展招生工作。小学一年级不得跨学区招生,每班原则上不超过45人设置教学班。初中七年级新生严格按照学区划分招收具有六年级学籍的小学毕业生,每班原则上不超过50人设置教学班。
(三)义务教育学校必须确保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对未报到的新生(除回原籍外,学校要进行回访,查明学生去向并及时汇总。
(四)义务教育学校要通过公开渠道,及时公布招生的相关信息。义务教育学校在做好学生的学区认定工作基础上,及时开展电子学籍管理工作。
八、其他事项
(一)严格工作纪律。招生过程中,义务教育学校要确保学生家庭信息安全,不得泄露任何信息。
(二)义务教育学校须认真审核,依法办学和依法招生,维护广大适龄儿童入学权益,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确保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联系人:马xxxx、邓xx。
联系电话:0909―5321295
九、执纪监督
精河县一年级、七年级新生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公开、透明原则,如若发现存在“以权择校、以分择校、以钱择校”等情况,可拨打监督电话:0909―5336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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